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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滨州学院来自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社联)又名社团之家,是在校团委直接领导下的学生社团简雷怕组织管理机构,它是引导全校学生社团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学生联合组织,是全校学生社团的忠实代表。社团联合会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积极、健康的内360百科容和活泼多样的形式,通过多层面组织引最静尽案带以松导学生活动,广泛团结热个指利条夜段各学生社团,勇于创新,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学生社团工作的稳步发展,努力建设具有它威团末元留处滨州学院特色的社团既袁资叶文化。

滨州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积诗低注称极为我校广大学生社团的发展搭建舞台,拓展空间。底待已又办学校共有理论学习、科技创新、爱心公益、兴趣爱好类学生社团70余个,会州火增末把维稳员人数突破万人,会员人数占在校学生总数的70%服态矿色民律候以上。

  • 中文名称 滨州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 外文名称 Federation of binzhou college students' community 
  • 又名 社团之家
  • 目的 校团委直接领导下的学生社团组织
  • 成立时间 2004年

滨州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滨州学院大学生社来自团联合会(简称社联)是在校党委领导下在校团委的指导下,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同学综合素质"为宗旨,对全校各学生社团进行"自我管360百科理、自我协调、自我服务"的校级学生组织。滨州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过滨州学院批准注册,以管理、协调各学生社团为工作重心,努力使各社团之间友爱团结、相互促进、相互交流、相互帮助、共同发展。

  滨州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下属学生社团近百个,社团成员一万五千多人,社团类引班创材想型包括学术类社团、就停养味滑在支识公益类社团、文艺类社团及体育类社团等各个方面,基本涵盖了校园一周生活的方方面面,为广大青重类年学生提供了一个多层次、多方位的纵横交错的降记轮我知识交流沟通网络,在学生知识结构的完善、技能的锻炼成熟、能力的提高和思想道德水平的提升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社联常务机构下设主席团、发展指思古机失光沉措导中心、信息交流中心、活动拓展中心、网络技术中心,具体负责学生社团的日常活动和管理,是学校联系社团的桥梁,是各社团交流合作的纽带。社团联合会愿为你们提供最广阔、最精彩的舞台与您共同发展。

部门设置

  主席团

  滨州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金写评维欢团设主席一名,常务副主席两名,秘书长一名。主席团成员在团委领导、老师的指导下,研究决定社联需答胜输速孙史及社团的建设、改革、发展及手发含告检余静管理工作的指导思究少表挥保整乙世形想和重点问题;负责做出学年工作计划,监督各部门、各社团的具体工作执行,并作出学年工作总结;组织举办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开辟第二课堂,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校园文化内涵。

 杨载心 办公室

  办公室是负责社联事务的综合性部门,主要负责参与社联各项规章制度的制钟令画争印表编定;负责各项文件的整理、活动出勤的考核、会议的筹备与整理、人事档案管理;负责主席团与各部门及社团的上传下达;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其它任务,使社联工作更加规范化、高效化。

  社团管理部

  社胡均还子良团管理部是社联各部门中的社团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社团档案的管理、每学年各社团的注册、社团理事长及成员信息的更新;监督各社团的纳新、换届工作;制定社团管理方案,建立完善的社团管理体系,努力打造"精品社团"。

  会员权益部

  会员权益部是维护广大社团会员权益的部门。会员权益部负责附伤去讨般号福收集、整理各社团会员资料;掌握各社团的发展动态,并及时判断其影响,切实维护好每个会员的切身利益;受理会员对社团的投诉,背养求状听取会员对社团发展的意见与建议,将会员权益的维护扩展到最大化、最佳化

  宣传部

  宣传部是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对外宣传的窗口,扮演着极为重要香历鲁的角色。及时准确地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计划和建议,并负责进行实施;负责社联各项活动的前期宣传,包括制作海报、展板、条幅等物品;负责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宣传阵地的建设,在社联网站、微博、人人主页上及时更新和发布各类信息,更好地发挥其宣传功能和教育功能,提高社联的影响力。

  外联部

  外联部是社联对外联系的重要部门,负责加强与其他兄弟院校的交流、联络工作;通过与校外企业合作,争取商业赞助,为社团活动筹集资金;向外展示我校学生社团的真我风采,扩大我校学生社团在社会上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文艺部

  文艺部负责社联、社团文艺演出活动(如社团文化节晚会、迎新晚会、元旦晚会、各社团专场晚会等)的前期节目征集、挑选、彩排工作;负责活动演出的现场执行工作,包括舞台布置、演员催场等。

  策划部

  策划部是活动执行前的主要职能部门,80%的工作放在活动前期定位、策划阶段,20%的工作需要贯穿整个活动的各个环节中。通过创造性的思维对活动进行准确定位、策划、推广,并且争取用最少的投入创造最大的价值。

  网络部

  网络部负责社联网站的总体规划、设计、建设工作;负责社联网站的管理、运行、维护以及参与有关网络信息的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负责网络设备、服务器系统设备的日常保洁、系统备份、定期维护。

滨州学院大学生社团文化节

  滨州学院大学生社团文化节是滨州学院的品牌活动之一,是由共青团滨州学院委员会主办,大学生来自社团联合会承办,全校72个社团共同参与的大型社团文化展示活动。此活动已成功举办七届。第七届社团文化节正值建团九十周年,以"展缤纷社团 促和谐校园"为主题,旨在充分展示我校社团风采,季兵密盟突项送响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校园文化内涵。

滨州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管理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加强学生素质教育工作,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依照《滨州学院社团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承逐往虽取技找组等超未条:滨州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在校团委360百科的指导下,以"丰富及外护英队宁高满集具顶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同学综合素质"为世交宗旨,对全校各学生社团进历搞球凯病行"自我管理、自我协金医洋肉协是半调、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本条例所冷传称学生社团,是指经过学校批座叶商案预准注册,以精神文明建设为主线,均线以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爱好为基础,自愿组织起来的学生群众性组织。各学生汽方社团之间应坚强团结、相互促进、曾践原食怀船硫信州预相互交流、相互帮助、共同发展。

  第四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德情论急否走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共青团滨州市室含农量妈露极呢委员会、滨州市教育尼林议更多八品知范问轴委员会,滨州市学生联合会和我校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普游金叶权粒行识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和提高同学综合素质;

  (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同学;

  鸡评右欢容没价余内(三)发挥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初家乎月、形式灵活的团组织生活。

  第六条:学生社团受所属院(系)党委(总支)的领导。各院团委受党委委托,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通过社团工作指导办公室承担本院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院(系)团委(总支)经本院党委(总支)委托应对本院(系)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定期总结并向滨州学院社团联合会汇总。

  第七条:各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主要从学生活动经费中划拨和管理。社团通过接受奖励或捐赠等其他方式获得的经费由社团自主管理,但其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挂靠院、系社团工作指导办公室财务制度。

  第八条: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所属院、系团委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报共青团滨州学院委员会和滨州学院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九条:学生社团的成员应当是全日制高等院校中具有正式学籍的本科和专科学生。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一条我校学生社团共分为理论学习、科技创新、爱心公益、兴趣爱好等四大类,各类社团登记成立时,均需按照以上各类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第二条: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机构或组织为院(系)团委(总支),基层团委通过社团工作指导办公室进行社团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并报社团联合会登记备案。

  第三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范的章程。

  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四条: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构或组织提交下列文件:

  (一)筹备申请书;

  (二)草拟社团章程,并完成社团注册资料要求的其他内容(模板见附件)

  (三)由系院(系)团委(总支)审批,签字后交至滨州学院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四)有社团联合会相应部门对社团注册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递交至团委。

  (五)经团委审批通过后,学生社团正式注册成功。

  第五条: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活动场所;

  (二)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三)学生社团类别;

  (四)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五)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六)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的原则;

  (七)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八)章程的修改程序;

  (九)社团终止的程序;

  (十)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登记管理机构或组织会在自收到申请人或组织所递交的社团注册资料起30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批准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自登记管理机构或组织批准筹备之日起60日内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筹备期间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收取会费和组织筹备以外的活动。

  第七条:从筹备之日起60日内,登记管理机构或组织应当做出批准或不批准成立的决定。期间具体的考察办法和细则由登记管理机构或组织自行制定。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尽快以公告或其他方式宣布成立。

  第八条:以下情况不得批准社团成立:

  (一)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学生社团规定的要求;

  (二)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

  (三)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四)批准成立期限届满,筹备社团的人数未超过30人的。

  第三章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一条:社团工作指导办公室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和备案;

  (二)对学生社团实施年度检查;

  (三)对学生社团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第二条: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

  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登记管理机构或组织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三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所在院系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社团工作指导办公室的监督。学生社团在换届或者更换负责人之前,社团工作指导办公室应当组织对其进行财务检查。

  第四条:学生社团应当定期向社团工作指导办公室申请注册,审批后在每学期初到社团联合会登记注册。学生社团不得刻制公章。可以自备艺术图章和其他标志,但须由社团工作指导办公室批准。

  第五条:学生社团开展除内部活动以外的开放性活动,必须经社团工作指导办公室审核并报社团联合会批准。

  第六条: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登记管理机构或组织审查通过。登记管理机构或组织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社团刊物进行整改和停刊。

  第四章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一条:学生社团会员大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条: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二)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做出决定;

  (四)修改社团章程;

  (五)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三条:社团会员大会应当每学期召开一次,并将大会形成的决议报社团工作指导办公室批准和备案。

  第四条:会员大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五条:社团执行机构是会员大会领导下的社团日常事务处理机构。执行机构由社团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学生社团负责人主要指社团正副会长及财务负责人,学生社团负责人由本社团成员通过首次会员大会选举通过,经登记管理机构或组织审查后产生。学生社团的正副会长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或注

  销,应当承担主要负责的社团负责人;

  (三)有一门以上主要课程不及格的;

  (四)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五章 学生社团活动的举办

  第一条:社团活动应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不得举办或参与违反学校及社团联合会规定的活动,若有违反者,社团联合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社团及社团负责人予以惩罚。

  第二条: 学生社团可以以活动的形式创收,但不能以任何方式触犯学生的利益,不能以社团活动为由,谋取暴利。

  第三条: 学生社团活动必须经过校团委的审批及社团联合会的批准才能实行,未提交申请或未批准的社团活动均视为非法活动,若经查实,将给予社团及社团负责人严厉处罚。

  第四条: 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在每一学期内,组织社团会员参加社团举办的活动至少一次。

  第五条: 在举办活动前需写活动策划书,在活动前一周,需和活动策划书一并交至社联办公室。

  第六条: 组织活动前认真填写《滨州学院社团活动申请表》(见附件)或《滨州学院学生社团对外活动申请表》(见附件),要求由系社联主席签字,系(院)团总支签字并盖章,申请表一式两份,将纸质版报名表交到社联办公室,经团委批准后,领取其中一份申请表。

  第七条: 活动所需场地需由社团申请。系社团可向本系(院)提出申请,由本系(院)老师向学校申请活动所需场地。

  第八条: 学生社团受邀参与活动时,活动主办方应填写《滨州学院学生社团对外活动申请表》,有主办单位签字并盖章,一式两份,提前一周交至社联办公室,,经团委批准后,由社团领取其中一份申请表。

  第九条:活动结束后,学生社团需向社联进行信息反馈,在活动结束四天内,向社联递交活动总结及照片。

  第六章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二条: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

  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三条: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登记管理机构或组织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四条:学生社团成员应当接受社团的定期注册。

  第五条: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六条: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七章学生社团的奖惩

  第一条:共青滨州学院委员会、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年对各院、系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并对各社团进行等级评定。

  第二条:评定出的最高等级社团为优秀社团。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会对优秀社团和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条:我校等级社团实行张榜公示、挂牌和年度淘汰制度。每年调整率在10%左右。

  第四条:滨州学院等级社团评定细则在《滨州学院大学生社团考核条例》中另行规定。

  第五条:我校"优秀社团"如在滨州市获奖,将获得由团市委、市学联命名的"滨州市学校系统团学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负责人获得

  "滨州市学校系统优秀社团负责人"称号。

  第六条:共青团滨州市委员会、滨州市学生联合会每年将对"优秀社团"进行重点奖励和资助。

  第七条:滨州市高校优秀社团评选细则在《滨州市高校优秀社团创建手册》中另行规定。

  第八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社团工作指导办公室和上级组织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

  (一)活动范围与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

  (二)不接受本条例规定、各高校登记管理机构或组织的规

  定和指导;

  (三)财务制度混乱;

  (四)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

  (五)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

  (六)组织纪律性较差,不配合社团联合会和团委开展工作;

  (七)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第九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登记管理机构或组织有权将其解散:

  (一)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二)社团执行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

  事非法活动而未予有效制止的;

  (三)背弃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四)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进行整顿后仍未注册的;

  (五)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20人的;

  (六)社团连续两学期未进行活动的。

  第八章 学生社团的取缔

  第一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取缔学生社团,或令其整改。

  第二条:社团联合会将会向挂靠单位发放取缔通知,并在年度总结大会上公布。

  第三条:社联将会给予被取缔理事长全校通报处分。

  第四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会被取缔。

  1、不服从社团联合会的管理,不遵守《滨州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2、在学年内受到三次警告处分;

  3、在学年内受到两次通报处分;

  4、在年度考核中排名在后10%以内的;

  5、在年度内出现重大事故的社团。

  第五条:被取缔的社团,社团财务及物资归社团联合会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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