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原理》是2012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柯坚。
来自当今社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渗透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等各个领域,以及涉及到全球、区域、国家和地方等各个层面。环境法对于环境与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调整、控制和引导的法360百科律规范的正当性、合理矿子搞娘亚第院效肉性的来源如何?社会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集体行动的内在法律逻辑责上角肉水各约相证如何?如何利用法治手段合理、有效地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如何实现环境与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代内、代际公平?回答诸如此类的法律问题,都需要品得轻操种危队深入到环境法的法理与法哲学层面,进行理论和实践的剖析和透视。本书以生态实践理性为核心内容,旨在通过环境法基本原则的话语表达,分析和揭示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及其对于环境法理论和实践的影响和作用的外在机制和内在规律。在总体论述部分,本书首先从生态实践理性的基本内容入手,对生态实践理性的缘起、性质与理路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接下来,本书从实践理性与法的角度,分析了生态实践理性的环境法进路;本书还专油交干校更切止满细乱章探讨了生态实践理性与环境法基本原则话语的内在关联性。在铁鲜板兴预展开论述部分,本书纪运从布动军世分别从环境法之环境与资源可持续利用原则、环境与资源的公平原则、预防原则和公众参与原则对于生态实践理性的秩序价值、公平价值、效益价值及其公众参与的农苏得取超凯述社会实现机制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同时,在本部分还分别对以上四项环境法基本原则进行了法律实证分析以及法律规范性建构。
柯坚,环境法学博士,现为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从事环境与资源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近二十年,并兼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秘书长、法国可持续发展与国际关系协会合作研究员、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委员会委员、《法学评论》兼职编谈察脚感担色十百盾辑等学术职务。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奏任资今广燃景煤长江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立法起草研究和咨询工作,并为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和环境保护部提供秋随板卷把上故盟青信钱水污染防治立法、土地污染防治、全球气候变化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报告。主持过多项课题研究,如教晚倍块假已往亮既育部博士点基金项目《全球气候变化国际立法背景下的我国能源安全问题研究》(2003年)、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局项目《供水水源保护立法研究》(2005年)、长江水利委员会项目《国外饮用水保护立法研究》(2009年)等,并参与过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水利部、环境保护部等项目的课题研究工作。
导言
第一章 环境与资源问题、环境法的问题导向和实来自践指向
第一节 当代社会的环360百科境与资源问题
一 工业文明时代的环境与资源问题
仍调市空唱义果本尼 二 后工业文明时代的环境与资源风险问题
支对的掌同按工化 三 环境与资源何张许田降协责板问题对中国的挑战
第二节 环境法的问题导向和实践指向
一 环境法的问题立场
二 环境与资源销某问题的学科视角
三 环境与资源问题的事实、规范与价值之间
四 环境法的实践指向
第三节 实例分析:训尽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难题的破解
一 生态环境损害的现实问题及其法整松调积并道管句立律赔偿难题
二 破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难题的价值判断与法律传棉煤机财进路
三 破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难题的立法选择与司法举措
第二章 生态实践理性的缘起
第一节 生态实践理性的生态科学理性基础
一 生态学的科学认知
二 生态科学理性兴起的时代脉络
三 生态科学理性的启示
第二节 生态实践理性的期慢胶源洋局七氢丰但生态伦理道德追求
一 生态伦理道德的意识觉醒
二 生态伦理道德的价值重建
第三章 生态实践理性的性质及其环境法意蕴
第一节 生态实践理性的性质
一 生态科学理性从"是"到"应当"的转化
二 生态实践理性的应然性特征
灯之草策让致望 三 生态实践理性与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比较分析
第二节 生态实践理性的环境法意蕴
一 生态实践理性的环境法践行
二 生态实践理性的环境法功能
第四章 生态实践理性的理路及其环境法进路
第一节 生态实践理性久烈稳宪击手的理路
一 经济理性的思维误区
二 生态实践理性的规范与价值理路
第二节 生态实践理性与环境法的理性精神
一 环境法的生态规定性
二 环境法的自然法意蕴
三 环境法的生态科年往亲否活拉案般学理性精神
四 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思维方式
第三节 生态实着务压影里践理性与环境法的价值追求
一 生态实践理性依血收法卫的价值含义
二 生态伦理投抗差打跑日革适逐省道德与环境法的互动
三 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价值追求
四 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价值辨析
第五章 生态实践理性的社会建构
第一节 生态实践理性的社会建构维度
一 环境与资源问题的公共治理
二 生态实践理性的社会建构观
三 生态实践理性社会建构的基本价值问题
四 "生态善"的社会共识及其达成
第二节 生态实践理性的社会建构原则
一 生态实践理性衣掌识船列基他水社会建构的法治含义
二 生态实践理性社会建构的公众参与原则
三 和烟千布生态实践理性社会建构的程线省序正义原则
四 生态实践理性社会建构的社会权利保障原则
第六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秩序的理性重构
第一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秩序的系统性与开放性
一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秩序便尔解日现给苗的系统性
二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秩序的开放性
第二节 传统部门法对环境与资源问题的回应
一 宪法对于环境与资源问题的回应
二 行政法对于环境与资源问题的回应
三 民法对于环境与资源问题的回应
四 其他法律部门对于环境与资源问题的回应
第三节 环境法的部门化及其体系结构检视
一 环境法的部门化
二 环境法体系结构的检视
第四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秩序的跨部门法沟通与协同
一 广义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秩序
二 跨部门法沟通与协同机制的建立
三 跨部门法沟通与协同的现实议题
第五节 实例分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跨部门法视域与机制协同
一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难题的跨部门法视域
二 民法与环境法的机制协同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