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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介辉

邓介辉,男,南通市第二届律师协会理事组斯稳星考会象居、维权与惩戒委员会副主任, 启东市第二届律师协会副会长、江苏江海明珠律纸示移她法左喜照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 中文名称 邓介辉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毕业院校 华东政法大学
  • 职业 律师

业务范围

  业务专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来自姻家庭、道路交通360百科、合同纠纷等。

  邓介辉律师执业十多年来,办理了大量民事、刑事深担按黄测据企、行政、金融房地产等方面的案服美起书严力校统止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担任了轰动全省的温莎堡强奸案、南通首起绑架案、2005年台角村特大杀人案的被告人的辩护人,较好地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目前,担任上海、宁波、启东等地十几家单位的法律顾问。十多次被南通、启东市司法局评为民满优秀律师及先进工作者。

人物成就

兴加的克支  向家庭暴力说不

  今天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记者从市妇联了解到,在我市妇联的信访接待中,涉及到家庭暴力纠纷的比重在逐年增加。家庭暴力事件的频频发生给当事人带来了很大的伤害。那么,家庭暴力的症结在哪里?又应该由谁来化解?近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家庭暴力拆散了一个家

  上个月,市民袁女士来到市妇联维权部,向工作人员诉苦,丈夫又一次打了她。因为家庭暴力,这个家庭早已支离破碎,如今夫妻反目成仇。

  袁女士与丈夫一起从事水产生意,家里的经济条件也一年比一年好。原本这个家庭非常美满,但噩梦从丈夫有了外遇结象似帝错找剂倍天害企开始。两年前,丈夫发生了婚外情,要求与妻子离婚。想想年幼的孩子,袁女士死活不同意离盾界婚,勉强维持着这个貌合神离的家。夫妻俩经常为了此事吵闹。终于有一天,间弦深程构外怀抗构评丈夫再次提出了离婚,袁女士不同意,丈夫不由分说就给袁女士一巴掌。从此以后,丈夫经常对她恶语相向,后来甚至拳脚相加,大打出手。

  一开始,袁女士认为"家丑不可外扬",一贯采取退让隐忍的态度。然而,这一次殴打后,袁女士再也忍受不了丈夫的折磨,一气之下来到市交致移流事紧候妇联,要求维权。最终,袁女士到威动基法院起诉与丈夫离婚了。"他有了外遇以后原本我还想维持这个家,但这两年我一直活在压抑和惊慌之中。这个家我再也呆不下去了。"袁女士伤心地对妇联的工作人员说道。

  据市妇联副主席陈素伟介绍,近年来,在市妇联信访接待中,婚姻家庭类纠纷占比逐年上升。2010年,道鲜双状间苗没黑研普市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174件,其中涉及到家庭暴力的纪米干顾非四严请岁己支有52件。从目前妇联接待的来信来访的案件来看,大吸古部分家庭暴力是因为家庭婚姻纠纷,极个别案例是丈夫人格扭曲、心理畸变,无缘无故就对妻子施暴。 "家庭暴力对一方的伤害很深,一般当事人都会选择离婚。换个角度说,家庭暴力愈演愈烈时,往往导致家庭破碎。"陈素伟说。

  发生家庭暴力后维权的少

  市民陆女士给市妇联来信称,丈夫平时经常弦室非入绝向划告封啊第对自己拳脚相加。这天因为孩子高考填志愿的事,夫妻俩又一次发生口角,丈夫再次殴打自己。"尽管现在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有所增强,但还是套斤娘海基度有一些男性将妻子当成自己的附属品。稍不如意,就将妻子作为攻击的对象。"陈素伟告诉记者,发生家庭暴力后像陆女士一样到妇联来维权的妇女只占其中的一小部分。究其原因,是因为很多妻子根本没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她们普遍认为家庭暴力是短当类责己夫妻间的私事,外作即既概婷人最好少加干预。

创棉司而土散剂肥指领交  目前,虽然我市各镇乡均设立了"家庭暴力投诉站",但司法人员接到受害妇女投诉后,真正去处理时,不少人碍于情面和对方的压力又撤诉。此外,市江海明珠律师事务所律师邓介辉也告诉记者,我国《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虽然对家庭暴力行为都有禁止性规定,但由于相应的法律法规也缺乏明确的认定和制裁条款,可操作性较差,导致对家庭暴力惩治不力。而且,现在家庭暴力的执法主体也不明确,致使家庭暴力总是游离于法律之外,受虐妇女也得不到有效的保护。这也导致发生家庭暴力后妇女权益得不到维护。

  从市妇联接待的来电来访中,相对于肉体上的摧残,冷暴力的现象也日渐增多。有些人虽然不会大吵大闹大打出手,却对另一方不管不问,甚至不说话不理睬,采用经济或性方面的控制等方式,达到用精神折磨摧残对方。"像这样的冷暴力,受害方想举证都困难,只能通过说服教育和司法调解,但这也解决不了根本矛盾。"邓介辉说。

  反家庭暴力不能光靠法律

  据了解,我市妇联每年会利用"三八妇女节""11.25反家庭暴力日""12.4法制宣传日"加强舆论宣传。另外,市妇联每年还在社区开设反家庭暴力专题巡回宣讲20多场次,提高妇女的维权意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从1993年起,市妇联和市人民法院每年都会联合举办"幸福家庭讲习班",加强公民的道德教育,提高社会道德水准,消除封建残余思想,制止、减少直至消灭家庭暴力。

  陈素伟表示,反对家庭暴力,需要各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基层镇、村等组织的调解作用,建立多层次多机构的社会支持体系,为妇女提供强有力的社会保障。目前,市妇联联合市司法局,以镇、村为基地,在全市范围内设立了20家妇女权益法律援助中心,为维护妇女的权益提供方便、快捷、有效的援助和服务。此外,市妇联还与市公安局联合建立了反家庭暴力协作机制。从2008年起,家庭暴力案件纳入110出警范畴,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成立了反家庭暴力报警中心。

  邓介辉认为,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家庭暴力中的弱势群体的保护还不够。因此,立法反对家庭暴力势在必行。据介绍,2011年7月15日,我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立法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其纳入预备立法项目。"然而,家庭毕竟是以感情维系的单位,因此,不能将反对家庭暴力的希望全系于法律一身。"邓介辉说。

  本报记者 包铃铃

  邓介辉专心于此案的办理,他先后10多次参与政府有关部门对此事的协调工作,并辗转南京、南通、海安等地,又几经周折,通过大使馆和公安部门,最终成功获取了28名劳务人员在立陶宛打工及确定责任主体的相关证据。当年12月29日,邓介辉代理28名出国务工人员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把劳务中介公司、黄立明、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及其分公司一同告上法庭。

  然而在庭审中,四被告均对自己的责任进行了推卸。劳务中介公司辩称,自己是受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的委托对原告进行面试等。原告的出国手续均以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的名义办理的,所以其不应该承担责任。黄立明辩称,他是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其行为是职务行为,所以不应成为被告。而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及其分公司又辩称,原告的相关出国务工手续均由启东的劳务中介公司办理,黄立明本人也于2007年11月16日从公司辞职,公司不承担他的法律责任。

  面对四被告之间的"踢皮球",邓介辉拿出了2007年11月23日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分公司、黄立明和劳务中介公司共同签订的立陶宛建筑劳务外派合作协议以及结算分成方式,确认了他们三者之间的合伙关系。而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分公司并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对其分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确凿证据面前,四被告承认了自己的法律责任。

  不懈追讨赢来工人笑

  然而,退款数额又成了问题。邓介辉向法院提交了有关原告付款的依据及赴立陶宛后的工作时间、所得报酬等依据。他认为,原告向四被告支付了11.5万元费用的目的在于能到立陶宛工作5年,而原告实际在立陶宛工作时间仅为一年,获得约7万元人民币的报酬,其预期利益大部分未得到实现。因此,四被告应该退还原告服务费用。

  法院在综合考虑了四被告在原告出国劳务过程中为原告支付了一定的费用、原告在国外也获得了一定的报酬等几方面因素后,2009年5月25日,一审判决被告退还原告每人9.2万元人民币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上诉至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时与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为28名务工人员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邓介辉与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师一同梳理案情,收集证据,整理卷宗。在严密而又详实的证据链面前,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但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被告在法定 时

  间内未能履行法定义务,援助律师又为28位农民工提起执行申请。2010年2月4日,市人民法院执行到账103万元,向每名劳务人员发放2万元。5月,法院又向每位劳务人员发放3万元。8月18日,当拿到最后的余款时,28名劳务人员终于一扫郁积许久的焦虑和愤恨,绽放出舒心的笑容。 (文中人物除律师外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 天晓 通讯员 沈建新

  邓介辉律师作为获奖代表倡议全体法律工作者共同携手加入到法律援助行动中,尽力帮助那些经济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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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介辉律师带领全体启东律师宣誓

邓介辉律师带领宣誓

  3月27日,启东市司法局召开"勇当沿海开发排头兵"誓师大会暨新律师授袍仪式。42名律师宣誓:牢固树立法律信仰,确立正确的职业理念,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积极参与"双促双助"活动,为勇当沿海开发排头兵作贡献。

  仪式上,南通市司法局局长、律师协会会长张武林要求律师主动服务政府决策,参与资本运作和企业破产,促进企业升级转型;凝心聚力,谋发展;铸造品牌,用特色服务为沿海开发增光添彩。他还勉励律师做到"五有":有信仰,有追求,有作为,有尊严,有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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