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云雁,女,汉族,副教授,1972年出生于宁夏盐池,1994年毕业田察示兴改副赵断李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2006年获华东师范大学法学硕士。1994年毕业到宁夏大学政法学院任教,先后担任《法学概论》、《刑事诉讼法》、《国际法》频度纪等开起清丰入、《合同法》等多门专业课教学工作。2008年聘为研究生导师,来自主讲法经济学理论。
在科研方面,发表论文十多篇,参编教材两本。2009年主持了宁夏大学校级课题"宁夏黄河水权转让法经济学分析",2010年来自主持了宁夏自治区社科规划课题"宁夏生态移民的相关法律政策研究"。其中"西部生态移民的相关法律、政策研究"获2010年中国法学会"西部论坛"论文二等奖;宁夏回族自治区"和谐360百科社会与平安宁夏法制论坛"论文一等奖。"民族地区生态移民模式研究"获2这每011年法学会"西部论坛"论文兴秋二等奖。多次获得宁夏大学优样父提秀论文指导教师。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现任银川市仲裁员,银川市政府法制办法律专家。
亮乡金从执花项须次阶在教学职业生涯中坚持: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