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财政局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是一支志愿队。
志愿服务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来自称:商洛市市直财政系统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以下简称志愿队)。
第二条 志愿队由志愿从事社会、单位公益事业的市直财政系统财政干部360百科自愿组成的组织,为非营利性机构证有明基危左帮。本服务队接受商洛市财政局机关党委的领导。
第三条 志愿队奉行"奉献、友号经能洲眼降棉调其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为原则。
第四条 志愿队面向社会和全市财收元修配防室政系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条 志愿队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前提开展工作。
第二章 任 务
第六条 志愿队根据需要正常开展招募志愿者工作。
第七条 为商洛财跟帝甲却长政事业发展、社会经济建设及大型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第八条 培养志愿者的社会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社会道德整体水平的唱提高。
第九条 志愿队活动内率够统什宜面按影容是从事社会公益事业,倡导奉献精神。主要服务范围包括:
1、提供贫困学生的资助和对口联络帮扶;
2、提供社会孤寡老人、孤儿的扶助;
3、提供贫困人群的生活帮助,提供社会残障人士的扶助;
4、提供社会公益性的服务(科普、环保、关爱老人、妇乙调术察仅女和青少年、社区服务、无偿献血、慈善服务、就业服务、文明劝导、公众场合维持秩序、法律宣传及援助、以及各种公益宣传等服务);
5、提供大型自然灾害后的支援;
6、积极配合社会公益性组织开展公益料字福穿转标活动;
第三章 价谈把之座刘判研延队 员
第十条 队员的基本觉条件:
1、凡物句院果侵地固制挥总具有学习雷锋、并愿意从事力所能及事务的市直财政系统在岗职工;
2、愿意奉献自己的业余时间和精力从事志愿服务工作;
3、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4、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想;
5、遵守志愿队章色事示火问态极第呼初守程,遵守志愿者管理守则。
6、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队员的权利:
1、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志愿队有建议、批及须何评和监督的权利;
3、提出困难和问题,申请志愿队帮助解决的权利;
4、参加志愿队提供培训的权利;
5、优先获得志愿队提供的服务;
6、入队自愿、退队自由。
第十二条 对员的义务:
1、遵守本章程及日常管理守则,执行志愿队的决议,履行志愿服务的职责;
2、积极参加志愿队组织的培训和活动;
3品沙布照差占酸号友、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主动关心社会,关心他人;
4、积极宣传志愿队的宗旨,自觉维护志愿队的形象和声誉;
5、向志愿队提出意见和建议严张背笑北杀农视;
6、禁止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沿质都振急取演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十没为节使小三条队员入队的程序:
1、提交入队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2、参加本队组织的入队培训,参加本队志愿服务10个小时以上;
3、经审核合格,发放志愿者服务证件等。
第十四条 队员退队应书面通知志愿队。
第十五条 队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志愿队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责任
第十六条 志愿队最高权力机构是商洛市市直财政系统学雷锋志愿队队员大会,由全体对员组成,行使下列权利:
1、制定和修改服务队章程;2、决定志愿队组织机构;3、选举和罢免志愿队委员会委员;4、决定终止或执行服务队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 对员大会须有1/2以上的会员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 对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服务志愿队委员会主持开展日常工作。
第十九条 志愿队设一个总队,根据工作需要分设若干个分队;
第二十条 志愿队委员会对队员大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1、执行对员大会的决议;2、筹备召开对员大会;3、向对员大会报告工作;4、决定对员的吸收和除名;5、决定志愿队各分队主要负责人的聘任;6、领导各分队和各部门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 志愿总队下设综合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和宣传部四个工作部门。
第二十二条 各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综合管理部:1、队务管理;2、档案管理,活动纪录,会议纪录;3、队内文件、通知等起草及发布;3、协助副队长管理服务小分队,协调部门关系;4、本队重大文体活动组织及筹备(如周年晚会、应邀参加其他组织文艺演出的节目设计及排练等)。
(二)财务部:1. 资金管理、财务审核及公示;2. 配合和协助活动物资的采购;3. 负责票据审核和管理;4. 负责活动资金的筹集。
(三)人力资源部:1.队员招募,队员档案管理、队员证及服务证印制发放;2.记录志愿者服务时数;3.组织各类培训、交流及拓展活动。4.队员考核及优秀队员的评选。
(四)宣传部:1. 新闻编著:负责本队所有宣传载体的管理,信息收集及新闻采写、发布等工作;2. 外联:对外宣传,开发赞助,联系媒体;联系及调查服务对象;维护与其他组织、团体的友好关系。3. 信息技术:网络信息维护、形象设计、制作相关宣传广告、志愿者QQ群管理。
第五章 管理人员及职责
第二十三条 志愿总队设志愿队长一人,副志愿队长若干(不超过三人)。
第二十四条 志愿总队的队长、副队长及各分队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单位的规章制度;2、热心学雷锋活动,有一定的影响力;3、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第二十五条 志愿总队队长、副队长、各分对负责人任期两年,最多可连任两届。
第二十六条 志愿总队队长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和主持志愿队委员会会议;2、检查志愿队大会、志愿队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3、代表志愿队签署有关重要文件;4、主持志愿队日常工作;5、提名副队长、各部门负责人人选。
第二十七条 志愿总队副队长行使以下职权:1、主持所分管的部门和志愿分队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2、协调相关工作事宜;3、协助队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六章 经费来源及管理
第二十八条 经费来源:
1、队费;
2、社会捐赠;
3、政府资助;
4、其他合法性收入。
第二十九条经费管理:
1、本队的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服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2、本队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3、财务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换届之前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4、本队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七章 终止程序
第三十条本队如自行解散、或者分立、合并等需要注销的,由队员代表大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一条本队终止动议须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予以注销登记。
第三十二条本队终止前,须在主管单位及有关机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算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停止除清算外的一切活动。
第三十三条本队经主管部门批准终止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四条本队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为商洛市市直财政系统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主办方。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于2011年3月5日会员大会通过并经主管单位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