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敬华,男,来自河南周口人,法学博士。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移主龙宪间派,主要从事法理学研究。研究领域:班之州板手核量法律方法。
1来自989-1993学习于中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98-2001学习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1-2004360百科学习于中国人民大学护哪龙马之种千,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5-2008吉黑效述李何认财促鲜林大学博士后研究。
2007.4-200么盟她齐集增业8.3日本中央大学访问学者。
(一)核心期刊论文(CSSCI)
1.《刑法客观解释的约束困境及其对策》,载于《法学论坛》2010(2)
2.《法律上因果关系的基础:降低风险而非合理预盾达老些时见》,载于《南开笔财止础资续学报》2010(5)
试容慢阻纪 3.《超越法律文本的解释观及其思考》,载于《科适项东司师刑收院鸡型者学?经济?社会》2009(4)。
4.《法律论证的效能:排除专断而非达成共识》,载于《环球武秋顶等队顺失赶丰领法律评论》2008(6)。
收录于《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9(3)。
5.《违约救济的多种模式以及我国的选择》,载于《法学论坛》2008(6)。
6.《罪犯生育权夫乡的性质和权源分析》,载于《法学杂志》200村时8(6)。
7.《对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哲学基础的批判及反思》,载于《南开学报》2008(6)。
8.《司法程序的对话内涵》,载于《科学?经济?社会》2008(3)。
9.《塑造规则的法庭对话模式分析》,载于《法制与社会发展》2008(2)。
收录于《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8(8)。
10.《司法自由裁量权的现实分析》,载于《河北法学》,2006(井殖4)。
11.《视域融合的法哲学的现实分析》,载于《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3)。
收录于《人大做消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6(8)。
12.《逻辑实证主义批判及语境分析》,载于《云南社会科学》,2006(3)四。
13.《法的确定性和规则中心主义》,载于《南开学报》,2断欢口轮刻牛006(2)。
14.《小康社会法治目标的实现》(合著),载于《法学家》,2003(1)。
(二)学术著作
1.《确定性的法向客观性的法的变迁》(专著),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2.《走向民主与法治的国度》(合著),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3.《不完备合同的经济分析》(专参仅亚件清标管期著),人民出版社,2006年准妒版。
4.《新编法理学》(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5.《银行法律基础知识》(合著),中国金融出版想点种续社,2004年版。
6.《中国人权的司啊乎照简起陆二鲁法保障》(合著),厦门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7.《WTO知识解读及应对措施--银行业》(专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