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宣传婚姻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依法为服务对象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并撤销受胁迫婚姻。
宜城市婚姻登记处工作职责:
大力宣传婚姻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依法为服务对象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并撤销受胁迫婚姻。
大力宣传婚姻法律来自、法规;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依法为服务对象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并撤销受胁迫婚姻。
组织机构
婚姻登记处。隶属民政局。不是独立机构。负责办理民政婚姻方面的业务。